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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寿学生、幼儿平安保险
一年只需80元,购买学生吉祥卡作为孩子的“公费医疗”。
由于学生、幼儿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薄弱,身体抵抗能力比成人差,容易遭受意外事故及疾病的侵袭,给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。
在汕头市,学生身患症病但家长无力承担高昂医药费的事情时有发生,通过媒体的报道后,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。我司的“学生吉祥卡”是一种综合性人身保险,适合在校(园)的学生,幼儿参保。
投资小,保障大,一年只花80元就可拥有(3.6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障、5000元意外医疗门诊、20000元的平安保险)。80元=61000元的保险。
父母的一份爱心,孩子的一份保障,带给家庭的是吉祥和平安!
保险责任:
1、
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满90天后因疾病住院治疗的费用,在扣除100元免赔后按下列比例给付,以36000元为限。
人民币100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,
按50%赔付
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,
按60%赔付
人民币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,
按70%赔付
人民币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,按80%赔付
人民币30000元以上,
按90%赔付
2、
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,(例如,庵埠华侨医院、潮安中心医院、汕头中心医院、附一、附二、第二人民医院等),医疗费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80%给付,以5000元为限。
3、
意外伤害以致死亡或合同生效满90天后因疾病死亡,给付20000元保险金;因意外造成的伤残,根据伤残轻重程度按比例给付。
注: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的、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(例如摔伤、
撞伤、扭伤、溺水等)。
例:汕头大学全体学生都有参加该保障,至今,我们公司已为汕头大学理赔3千多人次,总金额达
30多万元的医疗费。
保险金的申请:手续方便快捷,由公司专人上门服务,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收据,诊
断证明及病历,被保险人的户藉证明及保险合同十日内,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。
自愿投保,请与负责专员联系,咨询保险。或直接提交您的联系方式,我们会有专人与您联系!
联系人:洪小姐 (仅限汕头地区)
电话:135029664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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